辽宁省教育厅主要职责
辽宁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教育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起草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。我们负责制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提出教育体制改革政策,关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、结构和速度,并指导和协调实施。
我们统筹管理全省教育经费,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的筹措、拨款和基建投资政策,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,以及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贷款。同时,负责学前教育、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工作,指导教育教学改革,审定地方教材并审批民办高级中学的设立。
另外,我们组织对全省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,统筹管理高等教育,包括研究生教育、高等职业教育、成人高等教育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等工作,审核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立和专业设置,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。
我们还统筹管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,并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。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,主管全省教师事务,实施教师资格标准和规划教师队伍建设,提出地方学校的编制标准。
在招生和考试方面,我们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,管理学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,并指导高等教育的科研工作。
此外,我们统筹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,安排出国留学和来我省留学的管理,与香港、澳门及台湾地区开展教育交流。我们还负责汉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的规范和标准化工作。
辽宁省教委负责学位工作的规划及实施,承办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日常事务,统计、分析和发布全省教育基本信息,并承担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扩展资料: 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的教育主管部门,负责管理省内的办学机构。
辽宁省教育厅行政处室
辽宁省教育厅的行政处室涵盖多个职能,以便为教育系统提供全面的支持和管理。以下是主要处室的概述:
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与管理,人事处负责员工的招聘和培训,确保工作团队的专业性和高效性。高校干部组织处专注于选拔和培训高校干部,保持教育管理的质量。
发展规划处制定和执行教育发展战略,财务处管理预算和财务报表,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。高等教育处关注高等教育的学术与管理问题,以提升教育质量。
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专注于职业培训和成人教育,民办教育办公室负责规范和指导民办教育机构。思想政治工作处致力于培养学生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。
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相关教育的规划和实施,国际交流合作处促进教育国际化。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。
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管理语言文字的规范与推广,机关党委负责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,监察室负责监督和预防腐败行为,维护教育系统的公正。
离退休干部服务处,科学技术处,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分别负责相应区域的工作,这些处室共同协作,提高教育质量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未来人才。
扩展资料: 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的教育主管部门,负责管理辽宁省内的办学机构。
各位谁知道辽宁省教育厅的电话
辽宁省教育厅的电话是 86913750。
此外,设有三个投诉电话,投诉监察处的电话是 024-86896718,投诉基教处的电话是 86896706,投诉财务处的电话是 86896770。
辽宁省教育厅地址
根据百度地图,辽宁省教育厅位于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-1号。
作为辽宁省政府的部门之一,辽宁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,管理教育资源,推动教育事业发展。
辽宁省教育厅工作时间
这个单位的工作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,08:30~11:30,13:00~17: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