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31日讯,山东足协发布公告,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处以三年禁足处罚。该禁足的执行范围为山东足协组织的赛事,并已将此事上报给中国足球协会。

今日,中国足球协会也随即发布公告,将李昊楠的禁足范围扩大至全国。

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因暴力行为遭禁赛三年,全国范围内执行

以下是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关于对球员李昊楠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:

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因暴力行为遭禁赛三年,全国范围内执行

2024年12月15日,在淄博市体校体育馆举行的2024年山东省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中,济南歌溪杰队与济宁橙风队展开较量。在比赛进行到第30分钟时,济南歌溪杰8号球员李昊楠在争抢过程中,用脚踢向了无球队员33号左腿膝关节。裁判立即鸣哨判罚,但他并未停止暴力行为,而是继续追打、飞踹济宁橙风俱乐部12号队员,还推倒了30号队员,再次冲击12号队伍,并跳起拳头攻击其头部,使得对方倒地。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山东省业余足球形象,也公然违反组委会强调“拒绝球场暴力”的主题,漠视联赛纪律。

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因暴力行为遭禁赛三年,全国范围内执行

经过赛事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:取消济南歌溪杰8号选手李昊楠参赛资格,自公布之日起禁止参与任何由山东省足协组织相关活动,为期三年(包括但不限于比赛、培训、投资、管理等),直至2027年12月16日。同时,此情况已报告中国 足球 协会。

山东省 足协表示将严格依照《 中国 足球 协会 纪律 准 则》 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采取严厉措施,以坚决落实 “拒绝 球 场 暴 力 ,享受 足球 快乐!” 的宗旨,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和健康的发展环境,希望所有参赛团队引以为戒,加强自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