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崔永熙在发展联盟的一场比赛中引起了不少关注。他对阵猛龙905的表现令人惊讶:1投1中,加上罚球2罚全中,总共拿下6分。这一数据让许多老哥们感到困惑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实际上,这是由于发展联盟独特的罚球规则所致。自2014年提出并于2019年正式实施以来,不论加罚、两次犯规还是三次犯规,只需进行一次罚球。如果命中则得相应分数(如一分、两分或三分),若未能命中则无任何积分。不过,在第四节最后两分钟和加时赛依然使用传统的规则。
作为NBA的新规则试验田,发展联盟经常尝试新的玩法,因此未来几年内NBA也可能会采纳这样的新规定。在过去百余年的篮球历史里,关于罚球的相关条例经历了多次演变。
早在1891年,奈史密斯博士制定篮球基本规则时,并未包含具体的罚球条款,但第七条提到了对于连续犯规队伍的一种惩戒措施,即被犯球队可获得一分。而随着时间推移,这项制度经过几轮修改后逐渐形成现代意义上的“处罚”方式——即由被侵犯者站在20英尺外执行投篮,如果成功,则算作运动战中的得分快速调整至15英尺,再后来又进一步细化为普通投篮计入二分,而单个防守行为带来的奖励仍保持为一份。
NCAA与NBA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上的创新。例如1923-24赛季NCAA要求只有遭遇侵犯的人才能自己负责执行自由投射;而1950年代初期开始采用跳跃争夺权利的方法来替代原有发界限。然而这类改革旨在减少故意违规现象,却往往使得比赛愈发复杂,也导致一些教练采取极端策略以求胜利,比如北卡大学迪恩·史密斯运用四角进攻拖延时间等手法都曾引起广泛讨论。
进入80年代以后,无论是NCAA还是NBA,都加强了对故意及恶性犯罪行为的打压,同时还增设了一些针对性的改动,如1984-85赛季新增突破性质违例判决,让裁判更好地掌控局面。但随后的90年代,各大联赛再度重申自由线的重要性,相继推出“三倍制”的概念,以此提升观众观看体验,提高赛事竞争激烈程度。同时,一系列围绕着张伯伦传说般禁令不断出现,引导人们思考如何平衡竞技公平与娱乐效果的问题。
2008年以来,“砍鲨”战术频繁出现在各大关键赛事之际,其是否合理亦成为热门话题。虽然这一策略帮助部分团队赢取胜利,但是却因其过于消耗观赏价值受到诟病。因此,自2016-17赛季之后,为了解决该问题,新修订法规将每节末尾2分钟内所有无谓触碰均赋予同样处理机制,从而尽力抑制这种情况的发展,但显然尚不足以完全杜绝类似事件发生.
"奈史密斯"最初设计这个系统本质上就是为了约束不当行动,没有想到如今竟成某些情况下反倒是一种负担。从长远来看,如果能够借鉴这些新变化,将给广大职业选手带来更多挑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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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/蓝剑十三)